北京自贸试验区深化制度创新 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

2022-08-11 16:28:25.0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当前,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正在深刻改变着产业体系、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北京市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引领区,在建设自贸试验区过程中,如何发挥制度创新优势,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贡献制度性经验成果,是北京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特色之一。
数字经济制度创新是北京自贸试验区的特色任务
在北京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将建设数字经济试验区作为重点试验任务。从试验举措来看,提出了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包括探索数字贸易发展规则、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造便捷通关模式,以及数字版权交易等方面具体举措。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年)》,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了更全面的行动措施,着重强调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打破政策瓶颈,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赋能传统产业、数据资源优化配置等进行具体部署,并明确提出建设数字贸易试验区。这就要求北京自贸试验区通过自身的改革试验,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为我国深入参与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提供重要的实践支撑。
2021年,北京数字经济增加值16251.9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0.4%,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5G、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线上消费等新业态、新场景表现活跃。数字经济正在快速改变经济发展模式、降低贸易交易的成本、扩大经济活动的范围。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北京自贸试验区对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能力,提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水平,以数字经济赋能科技创新,为北京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增添重要的驱动力。
对外开放是自贸试验区建设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数字经济运行的在线化、数字化特点,使要素的流动较少受到空间的制约,形成在区域间、行业间的自由流动,在区域开放合作方面,北京自贸试验区承载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任,三地之间正在着力推动投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经济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也为北京自贸试验区引领京津冀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深度对外开放创造了条件。北京自贸试验区要发挥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和制度创新优势方面的作用,成为带动区域经济融入世界新经济发展格局的先行者。
北京自贸试验区数字经济制度建设存在瓶颈
数字经济作为新经济形式,打破了原有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使基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的相关法律、制度要适应新的形势。比如,数字经济集聚各类广泛而庞大的数据资源,并对这些数据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全面梳理、系统分析,通过数据加工产生新的信息和价值,支持产业以新的模式实现发展。特别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网络、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支撑下,数据分析与计算成为数字资源的支撑力量。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下,这些数据控制权应该归属于用户,但这些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的权限归属却没有明确。还有诸如在市场竞争、反垄断和数据安全等方面,也存在着传统经济领域所不曾面临的问题。目前,广东省已经出台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地方法规,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浙江等地也竞相研究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目前,北京市数字经济地方立法虽已进入研究阶段,但与广东、深圳等地相比还相对滞后。
北京自贸试验区培育数字经济新潜能的路径
培育数字经济新潜能,要建立数据信息的规范管理制度。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最大的差别之一就是将经济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作为再生产的要素,并对再生产的资源分配产生决定性作用。为此,企业和平台在生产、销售、运营中极力搜集各类个人数据、商业数据,并进行沉淀,这些信息涉及经济、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加快数字经济数据信息规范的法治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建立数据的长效治理机制,形成数据治理、协同监管、多方共治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机制。特别是要重点探索完善应用数据的产权制度、保护制度和流动制度等。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和安全监管,加强应用中数据的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方面探索;要加强数字经济相关数据管理,探索数据的有序开放,建立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的开放共享机制,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开放规则,破解政府对相关数据“不愿开”“不敢开”“不会开”的问题;在推进新场景应用发展的同时鼓励企业用好相关数据,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要加强对数字资源的整合,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流动,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通的国际规则制定。
培育数字经济新潜能,要创新服务机制和监管模式。北京自贸试验区要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方面进行探索,及时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一纳入其中进行管理,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泛的空间。同时,在市场监管方面也要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兴业态的发展创造相对宽松友好的发展环境。包容的监管方式在促进产业初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产业的发展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面对新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井喷发展,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问题相继出现,互联网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也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影响了市场有序运行。强调监管的审慎性,就是要守住市场经济行为的底线。在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处罚的同时,要根据新经济、新业态的实际,完善相应的监管体制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丰富监管的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培育数字经济新潜能,要提升数字治理水平。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不断深入,对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政府治理的数字化改革不断加快,也成为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新技术的应用也为数据的管理带来新的要求,要健全数据管理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数据的校核修正机制,加强数据资源的监管,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对数字资源的保护,确保政府数字治理过程中的安全可控,根据各部门、各层级数据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使用、传输、共享中的安全防护,防止发生数据信息的泄露、篡改和滥用。要明确政府、社会、企业等各主体在数据应用方面的具体用途、使用权限,以及对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个人权益等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采取的举措,确保政府数字制度分工合理、有序推进。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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